关于规范学校公房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、各有关课题组:
近期因学校公房调整,部分单位、课题组不按相关管理规定,私自找施工单位进行房屋和实验室的改造维修,也未到总务处校园建设办公室进行备案,不规范维修,甚至野蛮施工现象时有发生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
希望各单位、有关课题组严格按照《合肥工业大学小型维修工程管理规定(试行)》(合工大政发〔2016〕220号)执行,并备案。否则,造成一切损失、损害,由组织实施单位、课题组自行负责。
特此通告。
总务处
2018年10月15日
转自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